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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2021-08-28 15:20

海自考转考如何处理

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自考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育中心〔2015〕71号)文件,2020年青海自考转考如何处理

教育部考试中心"

1.转出办理

(1)办理时间:上半年3月1日至3月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日至5日(工作日)

(2)办理地点: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

(3)办理程序:考生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转出地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2张小二寸免冠近照到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提交转考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省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4)处理要求:

①考生应在转学地取得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学地合格后,办理转学手续

②考生因违反相关考试纪律而停止考试或延期毕业期间,不得转学

③已取得某专业所有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考试地省级考试中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学

④免除考试课程、实践环节的考试成绩、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2.转入处理

(1)处理时间:上半年3月20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20日至30日(工作日)

(2)处理地点: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自考处

(3)处理程序:考生本人持有有效身份证、转入地准考证、2张小2英寸免冠近照到省考试管理中心现场确认转入电子文件的信息和处理结果,在省自考发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转入)注册表上签字。

(4)处理要求:

①转入考生应按照青海省自考事务所发表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

②转入考生必须在青海省取得5门以上、本科4门以上的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