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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成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2021-08-29 17:25

江苏省考试加分政策:

1.25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及以前的出生者),生活可以自立,不影响本人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在考试文化学院的基础上,考试成绩是否可以增加50分。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以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增加30分,是否合格由招生大学决定。

(1)设立区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和国家特大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和科学技术进步(成果)获得者。

(2)25岁以下(1994年9月1日以后的出生者),生活可以自立,不影响本人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可以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增加20分,是否合格由招生学校决定。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2)现役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人民警察。

(3)25岁以上(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

(4)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除外)获得企业表扬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4.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取加分较高的一项。

申请享受以上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