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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自考报名

浙江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问题解答

2021-08-29 17:51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地理解和参加自学考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回答了关于自学考试的51个问题。

1.什么是自学考试?

答:自学考试制度成立于1981年,是以学历考试为中心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补助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屏蔽词出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对自学考试制度的性质、任务、地位、机构、考试专业、考试方法、毕业生使用等,以国家行政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1999年,《学历提高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通过考试的,发行相应的学历证明书和其他学业证明书,将自学考试制度纳入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自学考试在我国高等教育中的地位。

2.自学考试的考试对象是什么?

a:学历提高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教育程度等条件的限制,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申请自学考试。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应按有关规定报名。

3.自学考试和其他高等教育有什么区别?

a:自学考试既是国家考试制度,也是国家考试、个人自学和社会补助学相结合的教育形式。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形式,自学考试具有鲜明的特征:(1)开放,没有门槛:没有入学考试,只要有自学能力,就可以参加(2)灵活:学习形式以个人自学为主,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考生也可以参加高等学校和社会补助组织的补助指导(3)经济:考试费用低,采用自学形式,学习费用也低(4)权威: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其课程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是国家认可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对没有学历的社会教育资格的教育机构5)

4.自学考试的学历水平是什么?

a:目前自学考试分为专科和本科(专科起点本科、高中起点本科)两个学历水平。自学考试的专业、本科学历水平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水平要求一致。

5.自学考试的流程如何?

a:考生按发表的专业考试计划进行考试,授课合格者发行授课合格证,按规定计算学分的不合格者可以参加下一个授课的考试。考生取得以上课程合格证,省考委为其制作考生管理文件。如果考生因户口迁移、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转移地区或专业参加考试,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经毕业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和思想政治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考委发给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副署。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经高等学校审核后颁发学位证书。

6.自学考试一年考几次?

答:目前我省一年考2次:分别在4月、10月中下旬的一个双休日。

7.参加自学考试最短多长时间就能学完一个专业?

答:考生合理安排的话,每次报考都能通过当次考试的所有课程,专科和本科的很多专家最短只需2年左右就能完成学业。

8.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专家?

答:准备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首先要全面了解我省参加了哪些专业,详细了解自己感兴趣的专业水平、要求和课程设置等,结合自己的工作、兴趣、文化水平、学习能力和发展需求等,自愿考专业。一般来说,应该先申请专业段落,然后申请本科段落。申请课程建议按先容易后难的顺序申请。

9.每次申请时间和考试费用

a:申请时间一般为1月和7月上旬,请关注浙江教育考试网和浙江教育考试院发表的考试简章。目前理论课各课程的考试费用为48元。

10.每次考试可以考几门课?

a:自学考试每次考试时间为2天,每天考试2次,上午9:00至11:30次,下午14:30至17:00次,每次考试最多可报4门课程。第一次考试的考生,在考试课程时,建议遵循先易后难、宁少不多的原则。

11.考生可以同时考两个专业吗?

答:自学考试具有很高的开放性和灵活性,可以照顾不同文化程度、不同自学能力的考生的学习要求,考生可以同时考两个专业。但是,考生同时考两个专业时要量力而行,科学安排学习时间和每次考试的课程门数,以免彼此失去。

12.可以直接考专业起点本科专业吗?

答:可以直接报考,但考生在申请自考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13.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是否可同时兼报?

答:考生可以同时参加自学考试的专业和本科,但在领取本科毕业证书之前必须获得国家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业毕业证书。

14.什么是专业考试计划?

答:专业考试计划(或专业计划)由全国考试委员会或省级考试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专业考试计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规定专业考试标准:培养目标、学历水平和规格、课程设置和学分、课程考试方法、实践环节评价要求、指定教材等。其内容结构贯穿了自学考试的整个过程,是指导个人自学、组织社会助学和实施国家考试的依据,因此它不仅是考试部门和助学单位所必备的,也是每位应考者所必须了解的。考生可以到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栏目查阅相关专业考试计中“课程设置和学分”的内容。

15.课程考试大纲是什么?

a:考试大纲一般包括课程性质和设定目的、评价内容和评价目标、相关说明和实施要求等几个部分。其中“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为大纲的主要部分,它规定了该门课程考试的内容范围和各部分内容的考核深度,是命题时确定试题在课程各部分内容中的分布、考核不同认识层次的试题的占分比例、重点、次重点及一般知识的占分比例的基本依据;“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可能会涉及该门课程所采用的试题类型(还可能给出样题),试题的难度比例等内容。

16.自学考试一般采用哪种考试形式?课程考试的时间是多少?

答:自学考试的理论课程目前采用笔试封闭式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一般为150分钟的实践评价和论文答辩等按照主要考试学校规定进行。

17.课程考试有分数线吗?

答: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评分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

18.什么是实践评估?

答: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有些课程是实践性的课程,这些课程的审查是实践性的课程审查,是对应考生进行基本技能和应用学到的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审查。一般来说,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和其他专业技能等。

19.自学考试的命题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a:自学考试是目标参考考试,其参考系是普通全日制大学同级、同级、同级、同级的毕业水平,同时体现了自学考试基于自学的特点。命题以全国考委或省考委颁布的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依据。

20.自学考试问题的常用问题类型和类别是什么?

答:自学考试试题分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两大类。客观性试题主要有单项选择题、双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等题型;主观性试题一般有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分析题、计算题、作文题、翻译题等题型。

21.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有哪些?怎么购买?

a:自学考试的学习媒体包括教材、考试大纲、自学指导书、同步练习册和音像资料等。全国统一考试课程由全国考试委员会组织教材和考试大纲。省统一考试课程由省考委组织制作或指定教材。省教育考试院一般在报名前在教育考试网站上发表考试计划,各课程使用的教材名称、版次、作者、出版社等信息。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报考的专业和公布的报考计划,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上预约教材,网上预约时间一般为3月和9月上旬,3月上旬预约10月考试的教材,9月上旬预约次年4月考试的教材。报名期间也可以预约公共课程的教材。

为了保证考生立即获得正规指定教材,防止盗版和错误使用教材,请大多数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浙江教育考试网上预约,不要在其他渠道购买。

22.自学考试复习以考试大纲还是以教参材料为准?

答:由于社会上各种教育参考书的名目很多,教育参考书大多是从作者的角度写的,考生在自学复习时必须以课程考试大纲为基准。关于使用的教参资料中提到的内容,如果考试纲要没有关系的话,不需要掌握的考试纲要中提到的内容,指定的教材没有关系,需要掌握。因此,考生应尽量参考与考试大纲相匹配的教材书籍。

23.自学考试在学习和考试中应注意什么?

答:每次发表自学考试成绩,都会有很多考生因为几分之差甚至一分之差而失败,所以自学者必须掌握考试方法,努力提高考试成功率(1)理解自学考试的学习规则。自我考试是大规模的社会化考试,其命题一般是按大纲和教材命制的,要诚实地比较考试大纲,把握教材反复多角度的学习,在此基础上,适当阅读相关书籍,扩大思路和视野。(2)认真阅读和掌握课程考试大纲,了解已经使用过的试卷,理解命题的原则和要求、问题类型、试卷的难易度等。(3)如有可能,与同学切磋交流,通过讨论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把握。(4)要做好备考工作,了解考试日期、考场所在地等信息,以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影响考试。(5)调整心理状态,增强自信心,防止怯场。

24.自学考试考生应持有哪些证书参加考试?

答:考生应按照《考场规则》等规定,携带考试证、考试通知书。 入考场,进考场后按规定入座,并把准考证、考试通知单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25.在考场内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考生在考场内必须遵守《考场规则》等相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管理,按规定携带考试用品,按要求答题。若违反这些考试规定则会受到取消成绩、推迟毕业等处理。考试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以提交答案出场。禁止携带无线通信工具(手机)、掌上电脑、电子笔记本和具有存储程序功能的计算机进入考场。违反规定的都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26.自学考试考生在考卷前应注意什么?

答:首先要检查自己所在考场和座位是否正确。其次,必须检查发行的试卷是否与自己报告的科目一致。试卷有无缺页、漏页、白页、字迹模糊和局部印刷等情况。如果有的话,可以举手要求更换。再次,确认试卷没有问题后,考生必须正确清楚地将自己的考试号码、姓名等填写在试卷和试卷的指定位置,仔细检查试卷。

27.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如何处理?

答:考生违反纪律将受到严厉处罚。对于考生来说,作弊者轻则取消成绩,重则延期毕业,取消考试资格,交给公安、司法部门绳之以法,处罚情况均列入考生本人的考试文件。许多考生必须明确学习目的,端正思想,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要抱有幸运心理。

28.如果已经考了某个专家,可以考其他专家吗

答:好的。候选人应该跨越其他专业或停止参加其他专业的考试。他们不需要申请新的考试证书。他们只需要填写课程卡,就可以参加另一门专业课程的考试。

29.户籍转移和工作变动需要去其他省市,考试的专业课程怎么办?

回答:户籍转移或工作变动需要到其他省市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合格的课程在转移地仍有该课程设置有效。

30.原专业停考的考生怎么办?

答:所有专业停止考试的考生,在发行毕业证书之前可以在本省继续参加其他专业的同一课程考试,也可以在省外参加考试。

31.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时能否免考已学过的课程?

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已经取得高等学校研究生、本科生或专科生学历的人员,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免试部分课程。

32.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书由哪个部门发行?

a: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由省考委发行,主考学校副署。自2001年起,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底版由全国考试委员会统一制作。

33.现在自考毕业证可以在网上查询吗什么是网站?

a:2001年6月开始对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实施全国电子注册、注册制度。目前,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http://www.ste.net.cn)为社会提供证书查询认证服务。到2001年毕业证书可以在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上查询。

34.如果毕业证书丢失,可以修改吗?

答:不能重新处理。可以到省教育考试院开具毕业证明。

35.自学考试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是否有有效期?会作废吗?

答:迄今为止我省自学考试课程成绩没有有有效期,考生取得的合格成绩长期有效。当然如果某一专业已经停考,你只取得其中部分课程的合格成绩,其他课程因其他省也未开考而无法通过借考获得合格成绩,则你无法取得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36.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和普通高校一样吗?

答:不同。自学考试一年进行两次毕业审查,一年有两个毕业时间,一般是每年6月和12月。

37.自学考试毕业生能否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一样获得就业报到证?

答:根据浙政发(1999)307号文件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享受普通高等学校相同学历层次毕业生同等待遇。自考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一样,可以获得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书。

38.自学考试文凭是否得到国家承认?国外也承认自学考试的学位吗?

a: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学位是国家认可的。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许多国家的高等学校都承认我国的自学考试学位。这些国家相关院校承认我国自学考试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允许持有学历证书或单科合格证书的自考生进入这些学校学习和攻读学位,可免修、减修部分课程。

39.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可以顶替自学考试中什么课程?

答: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顶替自学考试课程:获得一级合格证书可以顶替00018/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或02316/02317计算机应用技术课程;获得二级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可以顶替00342/00343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课程;获得三级PC技术(笔试和上机)合格证书可以顶替02319/02320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或02277/02278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课程。

40.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开始时间

a: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简称NCRE)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社会,是考察考生计算机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该考试项目一至四级所有科目每年考两次。一般为3月倒数第一个星期六和9月倒数第二个星期六,考试持续4天。

4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如何报考?

a:上半年6月申请,下半年12月申请。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全省各地的自考机构负责。

42.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可以顶替自学考试什么课程?

a:参加我省教育考试机构组织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取得二级以上等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取代00012英语(1)课程三级以上等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取代00015英语(2)课程,申请学士学位时有效。参加三级及以上等级考试,达到自考00015英语(二)课程录取标准,可在自考相关专业相关专业中使用。

4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时间

答: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设计并实施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由我省教育考试系统负责承办的共五个级别。考试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五级的考试时间为每年的6月和12月

44.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如何报考?

答:一至四级的报名时间为上半年6月份报名,下半年12月份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全省各地自考机构负责。五级报名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报名地点在浙江教育考试服务中心。

45.自考专业规划的非学历证书替代政策有变化吗?

答:有变化。根据《浙江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意见》规定,教育部考试中心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考试的非学历证书 根据专业计划的规定,可以在自考中认定相关课程的学分。其他非学历证书,除全国考试有特殊规定外,不在考试中认定课程学分。

46.自考选修制政策有什么调整?

a:我省从2010年开始开展基于核心课程的选修制试验,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学科背景、岗位要求和社会需求,在同一学历水平的自考课程中跨专业选修课程,扩大学生课程学习选择权,实现学科体系、社会需求和学习者个性三者有机结合。但在试点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所以《工作意见》对大选修制政策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一是跨专业选修实践课程学分不得超过主修专业计划规定的选修课程实践课学分,如学前教育专科专业计划选修课中的实践课5个学分,跨专业选修实践课不得超过5个学分;法律专科专业计划选修课中没有实践课,则跨专业不能选修实践课。二是名称要求相同的实践课程不得跨专业选考,如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和会计专业都设置基础会计学课程,其中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浙江工商大学的实践环节考核,会计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浙江财经大学的实践环节考核。

47.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后,老考生有过渡期吗?

答:为了保证政策的连续性,维持考生的利益,对老考生设定了过渡政策,即2020年6月30日前注册的考生,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主要指委托考试和选拔制中跨专业选拔实践课)和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专业计划规定可以认定学分的各种非学历证明书,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毕业仍然有效。之后,按照《浙江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意见》的规定执行。2020年1月1日后,原发布的各专业老计划不再执行,所有考生都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计划办理毕业手续。

48.我是2020年开始参加自考的学前教育专科专业考生,至2020年4月已跨专业选修了15个学分的实践课程,是否承认其学分?

答:学前教育专科专业计划选修课中设置的实践课为5个学分,你2020年6月30日前已报名注册,并在2020年6月30日前跨专业选修了15个学分的实践课程,取得合格成绩,如果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请毕业,则该15个学分予以认可;如果要在2020年1月1日后申请毕业,则只能认定5个学分。

根据《工作意见》精神,2020年6月30日前注册的学前教育专业考生,2020年7月1日后选修实践课,或者2020年6月30日前跨专业选修15个学分的实践课,但2020年12月31日前不能申请毕业的,选修课的实践课只能以5个学分认定。2020年7月1日以后报名参加的学前教育专业新考生,跨专业选修实践课程也不能超过5学分。

49.我是浙江工业大学国际贸易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想参加法律专业自考,学校学过的课程,在自考中承认吗?

答: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教育毕业生和本科学习学生,退休学生参加自我考试,取得学习的自我考试专业的8门课程合格成绩后,每年3月、9月向当地自我考试机构申请,承认相应的课程学分。除上述规定外,全日制在校学生参加自考辅修第二专业,取得全日制高校毕业文凭后,办理自考毕业手续时向当地自考机构提出申请,其本校主修专业教学计划内课程合格成绩,经批准在自考同层次或低层次专业中承认课程名称相同、学分要求相当的课程学分,但承认的学分不超过自考专业计划规定总学分的50%。具体办法按照《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定》执行。你在浙江工业大学国际贸易专业规划内的课程录取成绩,在自考中授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要求相当的课程学分,但是授权的学分不超过自考法律专业规划规定总学分的50%。

50.考试过程评价考试有什么规定?

答:之前,我省在9所民办专修学院、14门课程中开展了过程性考试的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我们拓展了评价内容和试点范围。《浙江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实验区工作意见》规定,在自学考试联系、普通高中举办的全日制补习班和示范学习服务中心,开展统一考试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试。条件成熟后,试验课程可以逐渐扩大到其他理论课程。参加过程性考核课程的成绩由统考成绩和过程性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考核成绩占30%。过程性评价成绩由到达率、平时表现、完成作业情况、阶段性测试和综合性测试五部分构成。过程性评价成绩当次有效。

5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劳动改革、劳动教师能参加自学考试吗?

回答:为了促进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劳动改革、劳动教育人员改变自己的新事物,可以有条件地参加考试。即必须经劳改、劳教部门同意,考试时必须在公安干警的监督下进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两劳”人员有条件地参加自学考试,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全部课程合格者,必须在刑满释放、解除劳改之后,经过思想政治鉴定合格,方可发给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