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2023自考报名

北京联合大学成考学生管理规定(试行)

2021-10-20 10:13

北京联合大学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要求(实施),本规范适用北京联合大学成人高(文凭)文化教育大学本科、大专学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保养北京联合大学一切正常的教肓教学秩序与生活纪律,确保学员身体健康,推动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的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其其它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要求。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北京联合大学成人高(文凭)文化教育大学本科、大专学员。

第三条 院校以培育人才为核心,依照我国教育政策,遵循教育规律,持续增强教育质量;文明校园建设,完善和健全管理方案,规范管理个人行为;勤奋塑造共产主义达标优秀人才。

第四条 学员理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关键观念,建立在屏蔽词带领下走现代化社会主义经济路面、完成中华文化民族复兴的崇高理想和坚定理想信念;理应塑造爱国观念,具备团结一致统一、喜欢和平、品格高尚、自立自强的精神实质;理应遵循宪法学、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中国公民职业道德,遵循《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循院校管理方案,具备优良的道德修养和习惯养成;理应勤奋学习,勇于开拓,积极主动实践活动,勤奋把握现代科技文化知识和专业能力;理应积极主动加强锻炼,具备身心健康身体。

第二章 学员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学员在学校期内依规具有以下支配权:

(一)参与院校培养方案分配的各种主题活动,应用机构给予的教学教育资源;

(二)参与社会化服务、勤工俭学,参与学员团队及文化娱乐体育文化等主题活动;

(三)在思想道德、平时成绩等领域得到 公平点评,进行院校要求课业后,得到对应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四)对机构给与的处罚或解决有质疑,向院校或文化教育行政机关明确提出投诉;对院校、教职工侵害其人身权、财产权利等合法权利,明确提出投诉或依规提出起诉;

(五)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支配权。

第六条 学员在学校期内依规执行以下责任:

(一)遵循宪法学、法律法规和政策法规;

(二)遵循院校管理方案;

(三)认真学习,进行院校要求课业;

(四)按照规定交纳培训费及相应花费;

(五)遵循学员行为准则,尊师重道,培养优良的品德和习惯养成;

(六)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别的责任。

第三章 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入校与申请注册

第七条 按成年人高等职业教育招收要求录用的再生,持北京联合大学成人高等职业教育入学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時间到有关学校申请办理新生入学办理手续。因事无法按时签到者,应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实向所属学校招收单位休假,休假時间不能超出两个星期。未休假或是休假贷款逾期者,除因不可抗拒等就在理由之外,视作舍弃入读资质。

第八条 新生开学后,院校在三个月内,按招收要求开展资质复诊,复诊录取者予以注册并获得学籍档案。复诊不及格,院校视差异状况进行解决,直到撤消新生入学资质。凡营私舞弊入专家学者,一经查证,即撤销学籍档案。过失致人重伤者,请示相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 每年初学员须申请办理注册流程。未按照规定缴纳培训费者或别的不符申请注册条件者不予以申请注册。学员不可以按期申请注册,须向所属学校休假,执行延期注册流程。休假時间不能超出两个星期,没经休假或休假未被准许不上校申请注册者,按全自动休学解决。

第二节 考评与考试成绩记述

第十条 学员理应加入所属学校文化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的课程内容和各类文化教育教学过程(下称课程内容)的考评。考核计入成绩册,并归于自己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 考核分成考試和考察二种。考试课程以学分制或五级分制(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发展实践心得、调查研究报告)记分。见习及其考察课程内容考试成绩的鉴定按达标、不质量认证。课程内容考评期评考试成绩由作业成绩和期末成绩按一定占比构成,考试课程作业成绩的百分比应调节在20%-30%范畴内;考察课作业成绩控制算法在40%-70%范畴内。

第十二条 学员通过自学做到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能够依照院校要求的流程申请办理免修。申请办理免修的课程内容通过考試,考试成绩做为该门学科的学业成绩,考试成绩录取者能够免修。专业科目、实验课和实践活动教学过程不可以免修。

第十三条 学员入校前根据我国机构的高等职业教育自考考试,获得与本技术专业一样的类似技术专业每科合格证,可申请办理免修学过专业同样学科,原自考考试考试成绩做为该课程考试成绩记述,并标明“自学考试”字眼。

第十四条 第二学历学员,现技术专业的一些专业课或技术专业专业课如在第一学历初中过,则该课程内容能够免修,其考试成绩做为该课程内容考试成绩记述,专业科目不可以免修。

第十五条 申请办理免修时,原课程必不可少与申请办理免修课程一致,其教学目标不可小于现修技术专业的教学目标;免修课程内容一般不超过总课程内容数的20%;专业科目、实验课和实践活动教学过程不可以免修。

第十六条 学员思想道德的考评、评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首要根据,采用个人小结,老师学生评议等方式开展。

第十七条 学员参与考评前,务必获得参与该课程内容考评的资质;任课老师有权利依据北京联合大学《关于成人教育考试资格的规定》确定学员参与课程内容考评的资质。学员应根据所属学校考試分配,准时参与课程内容考评。

第十八条 学员因事不可以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办理,经学校准许能够缓考,缓考学员与重考学员一起报考。

第十九条 定凡无端不报考者视作旷考,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只给一次重考机遇。学员在课程内容考試时涉嫌严重违纪、舞弊的,该课程内容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并由所属学校视其违法乱纪或是舞弊剧情,给与批评教育或相对的政纪处分。经文化教育主要表现不错的,在结业前对该课程内容可给与一次重考或重新修机遇。在考试成绩存档时,应各自对二种状况标明“旷考”或“舞弊”字眼。

第三节 退学、休学、复课、转校与专业

第二十条 学员因病、因事、因公等因素不可以保持一切正常了解的可由自己提起申请书,医院门诊、所在单位出据证实,经所属学校审批后交校成人教育处办理备案,并由所属学校发送给休学证明。学员退学期内保存学籍档案,学员退学以一年历时,退学满期后仍不可以复专家学者,可按照规定再次申请办理退学,但总计退学時间不能超出2年。假如还需增加应由学校事前写下申请办理,报市教委教务处准许。学员在学校期内只有退学一次。

第二十一条 学员退学满期后,应于每学年新学期开学前2个月申请办理复课,并交检学校发送给的休学证明、医院开证明或工作中公司证明,由所属学校核查,并交校成人教育处审核。经审批后纳入原技术专业相对应班级。假如无相对应技术专业、班级,也不肯纳入其他相仿技术专业学生,可申报转出该校。如需专业复专家学者,按北京市成年人高等职业教育学员学籍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申请办理。早已撤销学籍档案或休学的学员,不可申请办理复课。

第二十二条 学员入伍参与中国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属学校退回其当初应交的费用及相应花费并保存其学籍档案至退伍后一年。

第二十三条 学员休学,由所属学校核查明确提出书面材料,送校成人教育处审批后,由校领导办公会决策。对休学的学员,由校园出示休学认定书,所属学校提交自己,与此同时报市教委办理备案。并依据学习年限发送给结业证(最少修满一年且考试成绩达标)。全自动休学没有此条文以内。

第二十四条 依据《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京课堂教学[2005]2号)要求,学员应在被录用的学校和技术专业学有所成,学员有下面情况之一者,不可申请办理转校:

1.入校没满一学期;

2.由低学历层次变为高学历层次;

3.应予以休学的;

4.无其它书面通知的。

第二十五条 院校内转校,需经转到和转走学校允许,并由转走学校依照规范规定报校成人教育处确定。校际中间转校,需经两校允许。转出学校将学员相关的学籍档案原材料报校成人教育处审批后,由校成人教育处统一报市教委教务处确定。跨地区转专家学者由转走地文化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机构商转到地省部级文化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机构,按转校标准确定后申请办理转校办理手续。

符合要求须经转校的学员,应在每学期末前2个月办理流程。

第二十六条 学员被录用后正常情况下不可变换技术专业。如是因为特殊情况需专业者,应在申请书上详细描述缘故,并加上相关证实做为配件,凡录用同学的修业年限、学习方式、入学考学科不一致的技术专业,不可转换。同层级不一样学科类别间技术专业的转换,规定专业的同学的入学成绩应做到转到院校本技术专业录取分数,非外语专业转到外语专业的需学员入校底册,检查其入校的外语成绩,考试成绩不足录取分数的无法申请办理专业。

第二十七条 学员应按招收被录取的学习方式学有所成,若有特殊情况必须由非脱产学习变为脱产研究生的,以不扩张该校脱产研究生与业余学习的占比为标准,由所属学校审批报校成人教育处审核,并报市教委确定。

第四节 大学毕业、毕业、肄业与学士学位

第二十八条 学员校园内要求期限内,修好文化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內容,德、智、体做到结业规定,准许大学毕业,由院校发送给毕业证。

第二十九条合乎北京联合大学成人高等职业教育授于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规章的相关要求者,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员校园内要求期限内,修好文化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要求內容,未做到结业规定,准许毕业,由院校发送给培训证书。经重考、重新修或是补作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论文、及其再次论文答辩录取者,各类标准所有做到大学毕业及学士学位授于规定后,准许大学毕业并补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 修满一学年之上休学的学员,院校可按照规定授予结业证。

第三十二条 严苛依照招收时确认的办校种类和学习方式,填好、授予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 对触犯我国招收要求入专家学者,院校不可发送给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已发的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院校应该给予讨回并报教学行政机关公布证件失效。

第三十四条 大学毕业、毕业和学士学位证书丢失或是毁坏,不可以发放,经学员个人申请办理,院校可出示对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与原资格证书具备相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