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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自考报名

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

2022-11-29 08:00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

考委(2022)1号

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军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理顺学历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规范管理总体要求,以及屏蔽词学位委员会有关学士学位授予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停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以下简称《开考专业清单》)中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等22个《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及军队考委应自2022年7月1日起,停止接受以上专业的新考生报名。

二、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以上专业毕业证书,未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具体方案由各省级考委及军队考委制定。

请各省(区、市)及军队考委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妥善安排处理此次专业停考事宜,通过多种渠道及时通知考生,充分保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稳妥做好停考过渡。

附件: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专升本)等22个停考专业一览表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